丁岩

丁岩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06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丁岩,出生年月不详,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籍人,深圳同城聚会公民,民主宪政追求者。2016年11月14日,他与邓洪成、肖兵等多人在深圳市进行同城聚餐。次日,在得知邓洪成、肖兵等多名同餐公民失联后,其与王军前往寻找,亦遭失联。 2017年1月11日,其家属收到正式通知书,才知其已于2016年12月15日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5月,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0年2月,被深圳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他于2020年7月刑满出狱。此前被羁押于深圳市第一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11-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案件描述
2016年11月15日,因与深圳公民邓洪成、肖兵、王威等多人在深圳市五和餐厅聚餐,当天午后李江鹏、肖兵、沈力、李海南、王威等5人即被警方悉数扣押。

丁岩 在本案中的情况

被带走日期 2016-11-15
批准逮捕 2017-05-01
一审判决 2020-02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3 年 6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7

事件时间线

  1. 释放/回家

    刑满出狱

    2016年 李南海、肖兵、李江鹏、王威、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
  2. 一审判决

    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6年 李南海、肖兵、李江鹏、王威、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
    颠覆国家政权罪
  3. 批准逮捕

    因同罪名被检察院正式批捕

    2016年 李南海、肖兵、李江鹏、王威、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
    颠覆国家政权罪
  4. 法律文书

    家属收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正式通知书

    2016年 李南海、肖兵、李江鹏、王威、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
  5.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6年 李南海、肖兵、李江鹏、王威、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
  6. 强迫失踪

    在深圳寻找同城公民时失联

    2016年 李南海、肖兵、李江鹏、王威、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
  7. 被带走/失联

    李南海等5人被深圳警方带走失联

    2016年 李南海、肖兵、李江鹏、王威、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