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851
王凤芝,女,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人,法轮功学员。她是的于健莉一家7人法轮功案受害人之一。2019年8月15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数百警力,在长春市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进行抓捕,于健莉一家7人在各自的家中被捕。被捕者包括:于健莉、母亲付贵华、丈夫王东吉、公公王克民、婆婆王凤芝、妹夫孟祥岐,及孟祥岐的父亲孟凡军。后一家7人被判刑7年至7年半,其中付贵华和孟祥岐被判刑7年半,包括王凤芝在内的其余5人均被判刑7年。王凤芝的罪名不详,刑期至2026年8月14日。2021年5月27日,王凤芝与其他几名学员被转到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