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秋成

谭秋成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849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吉林省 > 长春市 > 榆树市
  • 出生日期 1978 (4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谭秋成,1978年出生,吉林省榆树市人,法轮功学员。1997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因修炼法轮功,其21岁时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被劳教1年,24岁时被判15年,在吉林二监服刑。 2019年8月15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长春市公安局联合行动,一天之内抓捕了30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谭秋成在长春被抓捕。2019年9月28日,他与其他13名法轮功信仰者的案件在四平市梨树县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作出一审宣判,谭秋成被重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千元。谭秋成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4月30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目前谭秋成在吉林监狱服刑,刑期至2026年8月14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8-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吉林省 > 长春市 > 榆树市
案件描述
2019年8月15日,谭秋成在长春被抓捕。2019年9月28日,其案在四平市梨树县法院开庭审理,后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千元。谭秋成等人提起上诉。2021年4月30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其刑期至2026年8月14日,目前在吉林监狱服刑。

谭秋成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8-15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7 年
距释放还有: 103
附加刑
罚金: ¥3,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