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837
于健莉,女,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人,法轮功学员。她是于健莉一家7人法轮功案的受害人之一。2019年8月15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数百警力,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进行抓捕。于健莉一家7人在各自的家中被警察抓捕,包括她的母亲付贵华、丈夫王东吉、公公王克民、婆婆王凤芝、妹夫孟祥岐及孟祥岐的父亲孟凡军。后来,这一家7人均被判刑,刑期从7年至7年半不等。其中,于健莉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罪名不详,刑期至2026年8月14日。2021年5月27日,于健莉和她的母亲付贵华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并在狱中遭遇酷刑。2021年7月25日晚,付贵华的家人接到监狱电话,通知付贵华病危,在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后,医院来电称付贵华已经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