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子明

仇子明

记者

POC_2022_0083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 出生日期 1982-05-21 (43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仇子明,1982年5月21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网名“辣笔小球”、“白衣渡江”、“球夜行”,前新闻记者。他早年就读于南京市三江学院新闻专业,后获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曾在《金陵晚报》和《经济观察报》任职记者,在业界有较高知名度。2010年,他曾因报导上市公司内幕而遭浙江警方网上通缉。 2020年6月中印边境爆发冲突,时隔8个月后,中共公布有“4名军人死亡”。2021年2月19日,仇子明以网名“辣笔小球”在微博发文,对官方公布的伤亡人数提出质疑。他写道:“牺牲的这4位都是因为‘营救’而立功,连去救人的人都牺牲了,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说明阵亡的不仅仅只有4人。”此言论发出后,2021年2月20日,他被南京市建邺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同年3月1日,被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正式批捕。据称,他曾被迫电视认罪,并与检方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1年10月19日,仇子明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南京市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1-02-2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案件描述
2021年2月19日,仇子明因在微博上发文质疑中印边境冲突中方阵亡人数,于次日即2021年2月20日被南京市建邺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21年3月1日,他被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正式批捕。据称他被迫电视认罪,并与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羁押于南京市看守所。他于2021年10月19日刑满释放。

仇子明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1-02-20
逮捕 2021-03-01
罪名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期
7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