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金莲

庄金莲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81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福建省 > 漳州市 > 龙海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庄金莲,女,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梧浦村人,是维权人士李红花的母亲,维权访民。因土地强拆维权多年未果,庄金莲于2019年3月6日赴北京信访。其女儿李红花为防株连,让自己的女儿陈小玲陪同庄金莲北上,自己则暂避福州亲友处,但仍被警方抓走并处以行政拘留。三天后,庄金莲和外孙女陈小玲亦在北京遭抓捕。 2019年4月16日,庄金莲、李红花、陈小玲祖孙三代均被漳州市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关押在漳州市女子看守所。2020年7月25日,该案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开庭审理。同年9月11日,福建省漳州市法院作出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庄金莲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21年3月6日。同案的李红花被判刑3年6个月,陈小玲则免于起诉。庄金莲已于2021年3月6日刑满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3-0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福建省 > 漳州市 > 龙海区
案件描述
2019年3月9日,维权访民庄金莲因在北京信访被抓捕。2019年4月16日,她被漳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20年7月25日,其案件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开庭审理。2020年9月11日,福建省漳州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庄金莲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21年3月6日。她于2021年3月6日刑满获释。

庄金莲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3-09
逮捕 2019-04-16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1-03-06
实际释放: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