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755
沙塔尔·沙吾提,1947年11月1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人,维吾尔族。他曾是中共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及厅长,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其职业生涯始于1965年考入新疆工学院,后曾参军。1972年起在新疆地震局工作,后于1984年调任自治区科干局副局长,1990年起任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厅长。2000年至2007年,他先后被任命为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及自治区第九届政协常务委员。 2008年及2010年,沙塔尔·沙吾提因其主导编写并已使用13年的新疆版维吾尔语等少数民族《语文》教材及教辅材料,被新疆当局指控含有不利于国家统一及民族团结的“泛突厥主义思想”及存在“去中国化”的排汉论述。他因此被先后撤销各种职务,并被定为需要调查、整肃的“双面人”。2017年,他与其他三名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一同被乌鲁木齐市警方抓捕。2021年4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其因教科书问题为“分裂国家集团”成员,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羁押地点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