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739
马智武,1971年出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人,退伍军人,原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司机,法轮功学员。他于1998年5月开始练习法轮功。 自1999年7月中共打压法轮功后,马智武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他曾因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处以劳动教养3年,并遭长期酷刑折磨;后因其拒绝认罪且绝食抗议,被固原市中级法院判刑6年。出狱后,2010年9月12日,他曾因宣传法轮功再次被警方拘捕,并于2011年3月被判刑3年6个月。 2020年6月5日,马智武在老家固原市泾源县寻找工作时,被警方抓捕。同年6月25日,被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2020年12月17日,固原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上诉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于2021年8月二审维持原判。其刑期至2034年6月4日,目前在银川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