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华

廖元华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722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湖北省 > 黄冈市 > 武穴市
  • 出生日期 1957-05 (69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廖元华,1957年5月出生,湖北省武穴市人,原武穴市农业局纪委书记,法轮功学员。因讲述法轮功真相,曾被判刑3年。 2018年2月3日凌晨,武穴市公安局、田镇派出所、青林派出所、龙潭派出所同时出动,对廖元华及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工作场所等进行查抄,抄走法轮功书籍、资料、打印机、电脑等个人物品,并将五人抓捕,关押到武穴市看守所。2018年3月12日,这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武穴市检察院批捕。2020年7月23日,武穴市法院将五人判刑,其中廖元华被判刑4年,罚款1万元。其刑期至2022年2月2日。廖元华已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02-0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湖北省 > 黄冈市 > 武穴市
案件描述
2018年2月3日,法轮功学员廖元华被湖北省武穴市警方抓捕,并被关押在武穴市看守所。2018年3月12日,他被武穴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7月23日,武穴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廖元华的刑期至2022年2月2日,并于当日获释。

廖元华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02-03
逮捕 2018-03-12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4 年
附加刑
罚金: ¥1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2-02-02
实际释放: 202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