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霖

李霖

因言获罪者

POC_2022_0071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出生日期 1987-06-06 (3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李霖,1987年6月6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电力软件工程师。他曾作为居民租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近年来,李霖在海外网络平台发布图文、视频资讯,批评当局对新疆各少数民族居住区域的政策。他曾发布“新疆的网络不好用”,“一些清真寺的标志被拆了”,“新疆的警务站比较多,觉得有点浪费,新疆的一对一扶贫装样子,不起作用”等言论。 2018年2月20日,李霖被乌鲁木齐市警方带走,并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被行政拘留10日。同年3月3日,他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被正式批捕,当局指控其利用YouTube、Twitter等“散布虚假言论,诋毁国家领导人、抨击现行国家政策及中央对新疆维稳相关政策”。2018年12月5日,他被乌鲁木齐市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李霖不服上诉,2020年12月,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据报道,李霖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曾遭受戴脚镣的酷刑。他于2022年2月21日获释,并被直接送回户籍地沈阳。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02-2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案件描述
2018年2月20日,李霖被乌鲁木齐市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日。同年3月3日,他被转为刑事拘留,涉嫌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被关押在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2018年8月10日,李霖被正式批捕。2018年12月5日,乌鲁木齐市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李霖提出上诉。2020年12月,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李霖于2022年2月21日刑满获释。

李霖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02-20
逮捕 2018-08-10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2-02-21
实际释放: 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