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柯

李柯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712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 出生日期 1980-01-14 (46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李柯,1980年1月14日生,汉族,武汉籍,大学学历,被捕前无业。2018年10月11日,李柯从武汉乘火车前往西宁,途中换上藏袍,于次日前往塔尔寺,在下午2点04分购票进入寺院。并且在塔尔寺不同的地方展示标语和雪山狮子旗和FREE TIBET(自由西藏)标语,让路过游客帮忙拍照。随后被塔尔寺驻寺警察拘留,随后于11月26日被正式批捕。2019年3月8日,该案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柯被控煽动分裂国家罪,当庭没有宣判。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10-1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案件描述
2018年10月12日,李柯因在青海塔尔寺展示支持西藏独立的标语和旗帜被驻寺警察拘留。同年11月26日,他被正式批准逮捕。2019年3月8日,该案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柯被控“煽动分裂国家罪”,但当庭没有宣判。

李柯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10-11
逮捕 2018-11-26
罪名
煽动分裂国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