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700
李志芬,女,1967年11月出生,辽宁省兴城市人,法轮功学员。 李志芬因其信仰曾多次遭到当局迫害。2004年2月,她曾被葫芦岛市政府劳动教养3年。2013年8月25日,李志芬被兴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三十日被“取保候审”。兴城检察院曾于2014年6月5日向法院起诉李志芬,之后李志芬流离失所多年,并被当局定为所谓的“网逃”。 2022年8月14日,李志芬在家中再被警察抓捕,并被直接送到葫芦岛看守所。2022年9月27日,兴城法院以不详罪名判处李志芬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其刑期至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