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其和

吴其和

活动人士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69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苏州市
  • 出生日期 1966-01-07 (6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吴其和,1966年1月7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维权公民。曾因为拆迁补偿事由不公而被迫维权,以后逐渐转变为维权公民,每次苏州、无锡等地有维权事件开庭都积极围观或参加庭审旁听;2013年,曾因长期关注当地强拆事件和反贪反腐,要求政府公开三公消费,并向来苏州祭拜林昭的维权友人义务提供向导和车辆服务,而被警方传唤、抓捕。 2016年9月8日,苏州大抓捕中再被苏州警方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传唤,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3月8日,被苏州警方变更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 正式逮捕。同年10月8日,曾又被变更罪名,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移交至苏州市检察院予以审查起诉,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2次退侦,先后延长审查期限3次。2018年6月4日,其案又被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 “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诉至地方法院,控其行为因涉及关注呼吁苏州范木根杀人事件、声援建三江事件等多项内容,属于违法。2018年8月,其案被苏州市相城区法院正式庭审,但不知何故数次延期未判,2020年7月22日,终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8个月。2020年8月7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9-0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苏州市
案件描述
2016年9月8日,吴其和在苏州大抓捕中被警方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传唤,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3月8日,他被变更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其后案件罪名又一度变更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并移交检察院,但因证据不足被两次退回侦查。2018年6月4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他提起公诉,指控其行为涉及关注范木根案、声援建三江事件等。2018年8月,案件在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多次延期。2020年7月22日,吴其和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他于2020年8月7日刑满获释。羁押地点为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吴其和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9-08
逮捕 2017-03-0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3 年 8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