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锦标

高锦标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66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山东省 > 潍坊市 > 高密市
  • 出生日期 1989-04-26 (37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高锦标,曾用名高金标,1989年4月26日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网络活跃人士,民主自由追求者。自2017年4月以来,他因活跃于国内外各大网络媒体平台,并曾在海外网站注册有推特帐号,在推特上转发了一些反对中共专制独裁的相关文图资讯及评论最高领导人的负面言论和影视作品而受到当局打压。 2019年3月1日,高锦标被高密市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由传唤,并被处行政拘留10日及罚款500元。同年3月11日,他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由转为刑事拘留,关押于高密市看守所。4月17日,被高密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当局控其利用海外社交媒体平台,在Twitter上大量散布反党反政府的“虚假资讯及言论”,称此举“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和国家利益,破坏了社会秩序”。2019年12月26日,其被河南省高密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他不服并立即上诉,且称其在受审讯时曾遭刑讯逼供。2020年1月17日,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他于2021年2月28日刑满释放。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3-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潍坊市 > 高密市
案件描述
2019年3月1日,高锦标被高密市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罪由传唤并处行政拘留10日。2019年3月11日,他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高密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9年12月26日,河南省高密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高锦标上诉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1月17日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他于2021年2月28日刑满释放。

高锦标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3-01
逮捕 2019-04-17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附加刑
罚金: ¥500.00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