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593
王传煌是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2013年至2015年期间,他因组织、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学习、传授打印、刻录、装订技术,以及使用具有自动拨号及语音功能的手机给他人打电话等活动而遭到地方当局的严密监控。2015年3月21日,王传煌与周启良、汪黎明在共同搬运、携带2015年神韵晚会光盘、《明慧周刊》等相关海外法轮功影像杂志资料时,被武宁县警方当场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他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他与其他人均提起上诉,但同年7月14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王传煌已于2022年9月20日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