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582
李红花,1964年7月12日出生,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梧浦村人,毛木耳种植专业户,“龙海市步文清松食用菌加工场”创办人和经营者,维权访民。自1994年12月以来,她与丈夫一起从事毛木耳专业种植事业,并创办食用菌加工场。2008年11月24日,其全家木耳棚和养猪场遭地方政府暴力强拆,且她及老母被殴打致伤致残,迫于无奈被迫走上维权之路。 多年来,李红花因维权曾先后16次被龙海市警方行政拘留,并于2012年被劳动教养1年9个月。2018年9月12日,她曾因参与福州鞭炮案而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37天后取保候审。2019年3月6日,为躲避两会期间的监控,她暂避福州,但仍被警方抓走并处以行政拘留15天。三天后,她赴京信访的母亲和陪同的女儿亦遭抓捕。 2019年3月21日,李红花被转为刑事拘留。同年4月16日,她与母亲庄金莲、女儿陈小玲均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20年9月11日,福建省漳州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红花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其母庄金莲被判刑2年,其女免于起诉。李红花此前在福建省女子监狱服刑,并已于刑满后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