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玫

陈玫

公益人士

POC_2022_0056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 出生日期 1993 (33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陈玫,1993年出生,陕西省籍人,原北京某互联网公司工作人员,“端点星”网站公益志愿者。2016年毕业于中国华南农业大学;大学期间,曾因热心公益而多次参与为大学生筹集书籍、组织公益讲座等活动。 被捕前,曾一直是“端点星”网站的公益志愿者;端点星网站是一个搭建在GitHub开放平台的站点,用众包方式备份遭微信、微博等平台删除的文章,其与蔡伟等公益爱好者据此在武汉新冠病毒疫情爆发期间,将网站保存的大量相关疫情文章备份发于网上,以确保资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2020年4月19日,其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突然带走,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等罪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月12日,被朝阳区警方正式拘捕;2020年8月6日,其案被移交至朝阳区检察院;2021年8月13日,在超期关押480余天后,其案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即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刑期至2021年8月15日;2021年8月15日,其被以取保候审方式获释。此前被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04-1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案件描述
2020年4月19日,陈玫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带走,后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6月12日,他被正式拘捕。2020年8月6日,其案被移交至朝阳区检察院。2021年8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刑期至2021年8月15日。他于2021年8月15日以取保候审方式获释。他曾被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陈玫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04-19
逮捕 2020-06-12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1 年 3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1-08-15
实际释放: 202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