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

王健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56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 出生日期 1964 (62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王健,1964年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前南京市某建筑公司高管,原小微企业业主,维权公民,民主人士。曾积极参与各种维权活动,而使其行踪遍及黑龙江省建三江、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衡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苏州市等多个城市;曾积极参与声援山东曲阜的薛明凯父亲死亡案、河南省郑州市的十君子案,并为维权人士赵枫生、圣观法师、黄静怡、张科科律师等被逮事件进行围观声援;因其频繁出现在维权现场,引起南京当局的打压。 王健曾多次被拘留和判刑。2015年2月,他因声援维权人士范木根案被刑拘,后取保候审期间再赴苏州声援又被行政拘留10天。2015年6月3日,他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并于2016年12月13日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二审维持原判,2017年4月27日刑满释放。2018年4月17日,他因申请游行示威被刑拘,后被以“寻衅滋事罪”监视居住4个半月,于同年8月30日获保释。2020年3月17日,他因在网上评论和传播武汉疫情相关资讯,再次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他于2021年7月10日获释返家。此前被羁押于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03-1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案件描述
王健曾多次被拘留和判刑。2015年2月,他因声援维权人士范木根案被刑拘,后取保候审期间再赴苏州声援又被行政拘留10天。2015年6月3日,他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6年12月13日,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7年3月27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他于2017年4月27日刑满释放。2018年4月17日,他因申请游行示威被带走,次日被刑拘,后被以“寻衅滋事罪”监视居住4个半月,直至同年8月30日获保释。2020年3月17日,他再次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他于2021年7月10日获释。

王健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03-17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1 年 6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