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558
赵广军,1968年5月21日出生,黑龙江省望奎县人,退伍军人,原中石油辽河油田运输公司职工。他因揭露单位腐败现象,在其回家探望病母之际被单位除名,自此走上维权之路,并逐渐成为一名知名的维权代表、公民行动参与者和人权捍卫者。 因其维权活动,赵广军曾遭遇当局多次构陷和关押,先后5次被刑拘、3次被治安拘留、十数次被关黑监狱。例如,2012年因组织访民看望陈光诚被行政拘留;2014年因围观声援访民巩进军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后改判为1年2个月;2017年因参加六四纪念活动被刑拘。 2019年6月6日,赵广军再次被盘锦市兴隆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于7月5日被正式逮捕。2019年11月27日,他被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据称,判决认定的主要犯罪证据是他在推特上发布和转发的2400余条推文。他被羁押于盘锦市看守所,并于2021年5月5日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