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

王全璋

人权律师 律师

POC_2022_0055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山东省 > 日照市 > 五莲县
  • 出生日期 1976-02-15 (5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王全璋,1976年2月15日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著名人权律师,曾任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及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在北京执业期间,常代理敏感案件,包括大量为法轮功信仰案做无罪辩护、农民土地案、基督徒案,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和健全法治。他曾因代理案件于2013年遭江苏靖江法院司法拘留,及2014年在黑龙江建三江办案时遭警方殴打。2015年,王全璋在“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中被警方带走,此后与外界失联超过一千天,成为“709案最后一人”。据称,他在被秘密关押期间曾遭受电击等酷刑,数次生命垂危。其妻李文足为寻找他四处奔走,其经历被拍摄成纪录片《消失的律师》。2015年8月5日,王全璋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被天津警方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8年12月26日,案件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2019年1月28日,他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服刑于山东省临沂监狱。2020年4月5日刑满获释,但当局以疫情为由,将其强制送往济南老家隔离14天,未让其立即返回北京与家人团聚。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5-08-0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日照市 > 五莲县
案件描述
2015年8月5日,王全璋因“709大抓捕”事件,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罪被指定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被天津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2月14日,其案被天津市检察院起诉至天津第二中级法院。2018年12月26日,其案在天津市法庭秘密庭审。2019年1月28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后在山东省临沂监狱服刑。2020年4月5日,刑满释放,但随即被强制隔离。

王全璋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5-08-05
逮捕 2016-01-08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4 年 6 月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5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