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553
李绍志,1965年生,黑龙江佳木斯市人,原为佳木斯市煤矿机械厂工人,法轮功学员。他曾因法轮功信仰于2000年2月4日赴北京上访被捕,后被处以一年劳动教养。2000年11月3日,李绍志因不堪忍受劳教所的虐待,与其他11名法轮功学员逃离劳教所,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2006年,李绍志回到家乡佳木斯,于8月31日被举报抓捕,后被判刑5年,2011年8月30日出狱。之后他前往哈尔滨,多年来靠打工维持生活。2017年9月22日,租住在哈尔滨南岗区的李绍志,被长春市南关区民康派出所警察协同哈尔滨市警察抓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2019年5月10日,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判处李绍志有期徒刑5年,罪名不详,刑期至2022年9月21日。根据资料显示,他已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