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二伟

杜二伟

因言获罪者

POC_2022_0055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山西省 > 忻州市
  • 出生日期 1972 (54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杜二伟,1972年出生,山西省忻州市代县人,新闻媒体人。他曾于生活晨报、山西青年报、新华社山西分社、发展导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现代企业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新闻单位任职,并曾担任《发展导报》舆论监督部主任、《决策参考》工作部主任、《中国现代企业报》企业观察周刊主编以及《民主与法制时报》经济版主编。 杜二伟因在网上发表事政言论,在微信上就中共当局“七不准”、“国进民退”、“延迟养老”及习近平修宪等内容发表批评性言论而受到打压。2019年7月19日,他被山西省太原市警方强行传唤,审讯中曾遭酷刑虐待,如被铐在审讯椅上长达15小时,戴背铐及脚镣等。同年8月18日,他被北京警方抓捕,后被交予太原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杜二伟被太原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0年1月8日,其案件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开庭。后法院宣判其有期徒刑1年7个月。他于2021年3月18日刑满释放。此前,他被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8-1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山西省 > 忻州市
案件描述
2019年7月19日,杜二伟被山西省太原市警方强行传唤并遭酷刑。2019年8月18日,他被北京警方抓捕后交由太原警方,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9年12月,太原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准逮捕。2020年1月8日,其案件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7个月。杜二伟于2021年3月18日刑满释放。他被羁押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

杜二伟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8-18
逮捕 2019-12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1 年 7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