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545
黄志强,1972年出生,浙江省金华市人,人权律师。1995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大学毕业后自学法律,于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9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先后在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浙江八咏律师事务所、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转入浙江恒美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 黄志强律师近几年开始关注人权保障、民间维权方面的案件,参与办理了与709相关联的福州访民大抓捕案件,担任访民江智安的辩护人;在苏州维权人士戈觉平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中,担任戈觉平的辩护律师;在福建东山岛维权渔民被指控防害公务案件中担任辩护律师;在浙江省婺城区徐秋海被强拆行政赔偿案件中担任代理人;在江苏省昆山市维权人士王和英维权的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等系列案件中担任代理人。 2019年12月29日下午4点,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以“婺城2019黄志强寻衅滋事”案将其传唤到城中派出所,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于金华市看守所。据其家属2020年1月4日发布的消息,黄志强已于当天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