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540
郝明媚,女,1966年生,黑龙江省大庆市人,从事英语教师职业,法轮功学员。2017年3月22日下午,她遭到大庆市公安局警察抓捕,后被以“利用邪教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起诉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并被批捕。2018年11月29日,郝明媚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2万元,刑期至2021年3月21日。2019年6月11日,她被转到黑龙江女子监狱。根据最新信息,她已于2021年3月21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