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让才让

罗让才让

人权捍卫者

POC_2022_0052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阿坝县
  • 出生日期 1982 (44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藏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罗让才让,藏名Lorang Tsering,1982年出生,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人,阿坝县牧民,藏族人权捍卫者。多年来,因藏人不满中共政府对藏区同胞的高压维稳管控,故而频繁发生藏族僧人和藏族平民为捍卫民族文化和信仰,以及要求实现民族高度自治等,不惜以自焚方式表达对中共当局独裁统治的强烈不满与抗议。 2012年,因西藏、四川阿坝自治州和青海等藏区再次发生多起藏人自焚抗争事件,故而引起当局打压;同年8月16日,其本人被四川省阿坝县警方以“煽动自焚杀人”罪由刑拘,其叔叔罗让贡求也于此前被捕。其后,他被正式逮捕。2012年12月31日,阿坝州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阿坝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在叔叔影响、指使下,单独或共同“煽动、引诱、教唆或胁迫、帮助罗让泽周等8人自焚,致其中3人死亡”,并将自焚的相关资讯提供给境外组织。2013年1月31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其刑期至2022年8月14日,现已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2-08-1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阿坝县
案件描述
2012年8月16日,罗让才让被四川省阿坝县警方以“煽动自焚杀人”罪由刑事拘留,后被逮捕。2012年12月31日,其案被阿坝州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阿坝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1月31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其刑期至2022年8月14日,并于当日获释。

罗让才让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2-08-16
罪名
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期
10 年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2-08-14
实际释放: 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