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新

李炳新

宗教迫害受害者

POC_2022_00517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珠海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李炳新是广东省珠海市人,一名基督徒,曾是珠海市王家婚礼教会的信徒和事工人员。2016年9月27日,王家婚礼教会​​被珠海市香洲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不明理由取缔,并扣留了教会近50台电脑。2017年4月12日,当局出动数十名警察,拘捕了该教会10余名信徒。经过连续审讯及威胁,信徒被迫写下不利于教会领袖的证词。 其中,李炳新与牧师魏小妹等两人被珠海市香洲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事拘留,后转为以“诈骗罪”正式逮捕。他被控诈骗信徒奉献款用于购买房产。此案由珠海市政法委督办,最初以“邪教罪”进行调查,但因查无实据而变更为“诈骗罪”。其后,他被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2018年10月,李炳新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处缓刑并获释。他此前被羁押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4-1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珠海市
案件描述
2017年4月12日,李炳新被珠海市香洲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事拘留,后转为以“诈骗罪”正式逮捕。他被指控诈骗信徒奉献款。该案最初以“邪教罪”进行调查,后因证据不足变更为“诈骗罪”。他被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2018年10月,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其缓刑并获释。羁押期间,他被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李炳新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4-12
罪名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