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建荣

陆建荣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47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泰州市 > 泰兴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陆建荣,原籍江苏省泰兴市宣堡镇人,常年在外务工,讨薪农民工,维权公民。2015年,陆建荣曾带着为贾敬龙的捐款来到石家庄,后来其所建的微信群又为北京李学惠和河北丁灵杰筹集过大笔的捐款。2016年7月7日,陆建荣在深圳福田区中建三局工地,因用手机在微信上转发维权消息,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以在网上散布谣言,处以行政拘留10天。2017年1月16日,陆建荣受雇于安微春国劳务公司,在北京港源装饰公司工作,后被劳务公司恶意拖欠工资,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他与60余名江苏工友前往公司所在地厦门,在市政府门前手持标语讨薪。随后被警察强制清场,陆建荣和多名工友遭到殴打,之后他们被警方强行押送至信访局关押。 2017年6月4日,陆建荣因转发中国公民及国际友人在驻美中国大使馆门口,举行纪念“六.四”活动的图片而遭到警方传唤。2017年7月9日,陆建荣又因转发江苏泰州市警察开车撞人事件,被宣堡镇派出所人员约谈,并要求他不要随意转发,以官方报道为准。2019年6月3日,被江苏警方跨省抓捕,2019年6月11日,被泰兴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刑事拘留,羁押在泰兴市看守所。后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6-0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泰州市 > 泰兴市
案件描述
2016年7月7日,陆建荣在深圳因用手机在微信上转发维权消息,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以在网上散布谣言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2019年6月3日,陆建荣被江苏警方跨省抓捕,并于2019年6月11日被泰兴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刑事拘留,羁押在泰兴市看守所。后获释。

陆建荣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6-03
罪名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