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胜

刘高胜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474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重庆市 > 市辖区 > 北碚区
  • 出生日期 1983-02-19 (43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刘高胜,1983年2月19日出生,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农荣村座屋组10号附1号村民,维权访民。他早年因房屋遭地方当局强拆而被迫走上维权之路,为此屡遭重庆当局打压,多次被拘禁、暴打、拘留。2013年5月16日,其家350平米房屋遭暴力强拆,其母被打伤住院22天。2013年11月23日,因到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上访,被北京警方送到马家楼黑监狱关押,后被遣返原籍。2014年1月和3月,他因两次在北京市美国大使馆门前身穿状衣喊冤,先后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行政拘留5日和7日。2016年9月22日,因其与肖成林、何朝正等14人到中南海新华门喊冤,被警察抓走,遣返原籍后和肖成林、何朝正等维权访民一起被重庆市北碚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个多月,之后被取保获释。 2017年2月,因其不断维权又被收监逮捕,并曾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检查。2018年3月28日,其案被法院开庭审理。2018年7月31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对刘高胜、何朝正、肖成林寻衅滋事一案开庭审理并宣判。刘高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刑期至2020年5月。他于2020年2月17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重庆市北碚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重庆市 > 市辖区 > 北碚区
案件描述
2016年9月22日,刘高胜因与他人到中南海新华门喊冤,被遣返原籍后被重庆市北碚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个多月,之后被取保获释。2017年2月,因其不断维权又被收监逮捕。2018年3月28日,其案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8年7月31日,刘高胜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他于2020年2月17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重庆市北碚区看守所。

刘高胜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2
逮捕 2017-02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3 年 2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0-05
实际释放: 20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