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霜

凌霜

作家 因言获罪者

POC_2022_0047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上海市 > 市辖区 > 普陀区
  • 出生日期 1957 (69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凌霜,原名朱洪广,上海知名网络作家。2019年时年62岁。 2019年9月25日晚,凌霜在家中与友人通话时,被一帮上海警察破门而入带走,其手机被抢走,随后与外界失联。2020年4月16日,凌霜被上海一家法院以在网络上诽谤国家领导人为名,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期至2020年5月25日。他于2020年5月25日刑满获释。 获释后,凌霜对法院判决的诽谤罪名表达了不满,称其不符合事实。他表示,所发表的言论均是基于事实,包括对“毛泽东反右、大跃进、文革等罪行的揭露”,不构成诽谤。他谴责上海市普陀区公检法搜查其私人手机,并利用高科技手段恢复他已删除的信息和私人日记作为“罪证”。当局还不合理地将他所在的社交群总人数定义为总阅览量。凌霜称此案是“文字狱”和“典型的文革式迫害”,并已提起上诉,要求推翻罪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赔偿损失并归还被扣押的手机。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9-2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上海市 > 市辖区 > 普陀区
案件描述
2019年9月25日晚,上海网络作家凌霜(原名朱洪广)被警方从家中带走。2020年4月16日,凌霜被上海某法院以“在网络上诽谤国家领导人”为由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依据包括其已被删除的私人信息和日记,警方声称这些言论会扰乱社会秩序。当局还将他所在的微信和QQ社交群的总人数定义为总阅览人量。凌霜的刑期至2020年5月25日,并于当日刑满获释。凌霜对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

凌霜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9-25
罪名
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刑期
8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0-05-25
实际释放: 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