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昆

徐昆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45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云南省 > 昆明市
  • 出生日期 1961-05-25 (64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徐昆,1961年5月25日出生,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他曾是中国大陆民间组织玫瑰团队成员、小组长、玫瑰QQ论坛主持人,也是一名网络活跃人士和民主维权公民。自2013年起,因加入玫瑰团队,为创始人秦永敏被捕判刑而举牌声援,并为被抓捕的民主维权同仁捐款资助,徐昆屡遭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和打压,并于2019年5月被迫退出玫瑰团队。 2019年8月5日,徐昆因多次在推特上转发香港反送中运动的相关资讯,被昆明市警方传唤,手机被扣押。同年8月17日,他再次被带走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他于9月1日被转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于9月30日被正式逮捕。当局指控其在推特上转发了鲍彤先生、郭文贵先生的相关推文,以及自己原创的有关“八九六四”的推文。2021年4月8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徐昆于2021年8月16日刑满获释。他此前被羁押于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三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8-1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云南省 > 昆明市
案件描述
2019年8月17日,徐昆因在推特转发信息被昆明市盘龙区警方带走传唤,后被处行政拘留15日。在其拘留期满后,于2019年9月1日被转为刑事拘留,并于9月30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21年4月8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徐昆于2021年8月16日刑满获释。此前被羁押于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三监。

徐昆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8-17
逮捕 2019-09-30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