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冬宁

张冬宁

艺术家 因言获罪者

POC_2022_0045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安徽省 > 淮南市
  • 出生日期 1997-01-21 (29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张冬宁,1997年1月21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漫画师,曾赴日本创作,“猪头人身”系列漫画作品创作者。近年来,因以中国大陆发生的诸多热点新闻事件为背景,创作出300余幅“猪头人身”系列漫画作品,引起社会广泛热议。2019年5月,在其从日本持旅游签证回国之后,很快就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警方抓捕、刑拘,自此失联;2019年7月28日,被地方检察院以其漫画作品涉及“辱华”为罪由正式批捕,并指控其创作“猪头人身”系列漫画行为是刻意歪曲中国历史,曲解社会热点新闻事件。后获知政府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2020年5月8日,刑满出狱。 2020年11月11日,因张冬宁以“江歌案”为笔下的漫画题材,再次被安徽省淮南市警方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并被安徽省淮南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判决书表示,张冬宁在网上看到凶案相关信息后,为发泄个人情绪,画出侮辱和讽刺江秋莲和其女儿的漫画,并先后用多个微博账号把漫画发布至网路,被点击浏览一千余万次,给被害人生活造成恶劣影响,也混淆了公众视听,严重扰乱公共秩序。2021年11月10日,刑满获释。此前被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11-1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安徽省 > 淮南市
案件描述
2019年5月,张冬宁从日本回国后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警方抓捕、刑事拘留。2019年7月28日,她因创作“猪头人身”系列漫画被地方检察院以其漫画作品涉及“辱华”为罪由正式批捕。后获知其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2020年5月8日,张冬宁刑满出狱。2020年11月11日,她因以“江歌案”为题材创作漫画,再次被淮南市警方以“寻衅滋事罪”逮捕。其后,被安徽省淮南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2021年11月10日,张冬宁第二次刑满获释。

张冬宁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11-11
逮捕 2020-11-11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1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