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光慧

廖光慧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41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绵阳市
  • 出生日期 1953-07-26 (72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廖光慧,女,1953年7月26日出生,四川省绵阳市人,法轮功学员。 2019年7月20日下午,廖光慧被绵阳市花园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抓捕并抄家。她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正式逮捕,关押于绵阳市看守所。2020年9月25日,廖光慧被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2021年1月20日,她被转到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服刑。 在狱中,廖光慧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2021年3月10日,其家人被监狱告知,廖光慧在狱中上厕所时摔倒,导致脑部重伤,后被送往成都华西医院。至同年4月6日,她在监狱医院一直处于昏迷状态。2022年7月20日刑满时,廖光慧以植物人状态被送回家中。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7-2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绵阳市
案件描述
2019年7月20日,法轮功学员廖光慧在家中被抓捕。次日,她被刑事拘留,并于同年8月27日被正式逮捕。2020年9月25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至2022年7月20日。她先后被关押在绵阳市看守所和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2022年7月20日,廖光慧刑满获释,被送回家时已处于植物人状态。

廖光慧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7-20
逮捕 2019-08-27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3 年
附加刑
罚金: ¥3,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2-07-20
实际释放: 202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