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414
付文花,1967年3月26日出生,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人,实名举报人,维权冤民。2014年7月,曾因其儿子付学刚遭遇车祸后对方不承担医疗费,交警亦不处理让其到法院起诉,被迫上访以求公道;上访期间,因长期抗争不断,且实名举报南漳县公安局局长朱勇及对相关员警暴行,遭打击报复,曾被地方当局多次绑架、殴打、关黑监狱、拘留及囚禁虐待等。 2015年3月4日,因在北京上访逗留而被襄阳市南漳县警方再次指派20余人将其野蛮遣返原籍,当天夜里,因其拒绝进入宣城拘留所,强烈谴责警方不法暴行,情急之下被迫割腕自尽,险些丧命。2015年9月30日,其被襄阳市南漳县警方突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6年5月25日,被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22年7月4日。此前羁押于湖北省南漳县看守所。根据网站信息,她已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