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鲁宁

巴鲁宁

异议人士

POC_2022_00400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巴鲁宁,网名“迦南”,山东烟台公民,民主异议人士。巴鲁宁出生在一个飞行世家,早年接受过民主启蒙,一直活跃在互联网上,微信号被封号7-8次。2019年6月香港“反送中”抗议以来,巴鲁宁在多个微信群中发表声援香港反送中的资讯及言论。2019年8月14日早上5点,他被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国保支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目前羁押在烟台市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8-1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案件描述
2019年8月14日,巴鲁宁因在多个微信群中发表声援香港“反送中”抗议的资讯及言论,被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国保支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他目前被羁押在烟台市看守所。

巴鲁宁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8-14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