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原风

李原风

记者 人权捍卫者

POC_2026_00131

  • 当前状态 刑拘候审
  • 地区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 出生日期 1970-04-12 (56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原名李维忠,网名原野之风、原风,1970年4月12日生,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人,独立记者,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善用写作,常以现场调查维权事件为主,独立撰写时评和民间访谈,且言辞犀利,遂被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人士所喜爱;然而,因其揭露维权事件与社会不公而被中共当局视为需要密切关注和打击的维稳对象;2024年10月10日,其被湖南省警方以不明罪由突然带走,其推特及脸书(Facebook)亦在同日停止更新,自此失联,后知其被处行政拘留15天;2024年10月26日,其行政拘留期满日,却又被湖南警方以涉嫌「寻障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2024年11月13日,又被警方更换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李原风被抓案显然凸显了中共对独立媒体及异见声音的持续压制,公民知情权遭到进一步的侵害。信息来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6/01/blog-post_51.html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4-10-1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益阳市 > 沅江市
案件描述
2024年10月10日,李原风被湖南省警方以不明罪由突然带走,后被处行政拘留15天;2024年10月26日,其被湖南警方以涉嫌「寻障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2024年11月13日,又被警方更换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案件目前在益阳市中级法院受理后未开庭状态。

李原风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4-10-10
批准逮捕 2025-05-09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件时间线

  1. 酷刑/虐待

    遭牢头狱霸殴打,未送医检查

    2024年 李原风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障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2. 健康状况记录

    律师会见李原风,其身体精神状况良好

    2024年 李原风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障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3. 批准逮捕

    被转入看守所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逮捕

    2024年 李原风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障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罪名变更,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4年 李原风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障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5. 刑事拘留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转为刑事拘留

    2024年 李原风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障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寻衅滋事罪
  6. 行政拘留

    被警方带走并处以行政拘留

    2024年 李原风 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障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未知
  7. 其他

    为维权村民调查并记录土地问题

    无关联案件
  8. 被带走/失联

    因帮助劳工维权被警察强制带离

    无关联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