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肃

子肃

教师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397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 出生日期 1955-11-23 (7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子肃,1955年11月23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他曾是云南省委党校的经济学教师,并曾挂职任副县长。作为中共党内公开支持民主宪政者、维权公民和民主人士,他因长期在党校课堂上直言抨击中国社会及政府的问题,多次遭云南当局传唤和警告,并于2014年被迫提早退休。 2015年返回成都后,子肃继续以中共党员身份公开支持民主宪政和政治体制改革,并积极参与民间维权运动。2016年10月25日,他被成都国家安全局带走,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同年11月25日取保候审。2017年4月28日,因发表公开信建议在中共十九大上开放党内民主直选,他再次被警方收监。2019年4月15日,他被成都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子肃于2021年4月10日刑满获释,并已回到云南昆明。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4-2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案件描述
2016年10月25日,子肃被成都国家安全局带走,10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后于2016年11月25日取保候审获释。2017年4月28日,子肃再次被成都市警方收监。2017年6月13日,他被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其后罪名被更换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并于2017年12月27日被正式起诉。2019年4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子肃于2021年4月10日刑满获释。

子肃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4-28
逮捕 2017-06-13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