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崇华

朱崇华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38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山东省 > 临沂市 > 临沭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朱崇华,山东省临沭县人,临沭县电脑城个体户,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1日,被山东省临沭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9日,被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2月28日。根据网站信息,他已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3-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临沂市 > 临沭县
案件描述
2016年3月1日,朱崇华被山东省临沭县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8月19日,被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刑期至2020年2月28日。他已获释。

朱崇华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3-01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0-02-28
实际释放: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