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勇军

周勇军

异议人士

POC_2022_0038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东兴市
  • 出生日期 1967-09-16 (5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周勇军,1967年9月16日出生,四川省蓬溪县人,八九民运北京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团长,政治异见人士。198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政治系,参与1989年北京的学生运动,4月21日,与郭海峰、张智勇跪于人民大会堂门前,试图递交请愿书;4月28日,任北京“高自联”推主席;5月,担任北京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团长,后又与韩东方、赵品潞等人组织工人参与运动;六四事件后被北京警方逮捕;1991年1月获释;1993年被迫流亡美国。 1998年12月,因返回中国大陆再次被捕,并被以“偷越国境罪”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8年9月,试图从香港的罗湖进入中国大陆时再次被捕,并于2009年5月转送至四川遂宁;2010年1月15日,被四川省遂宁射洪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后送川西监狱13监区服刑。2015年12月初,被减刑提前出狱;其在狱中遭到酷刑殴打。出狱后,虽通过自考本科毕业,并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但仍遭当局严控打压,始终无法获得各项合法证件。 2018年8月19日,其与友人农定财欲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游玩,在过入市边检时被控制,随后被移交至边防派出所。因友人背包带有法轮功资料,其友人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周勇军于2018年9月26日被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后又被以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侦查和审查起诉,控其利用境外社交媒体发布反动资讯。2019年6月,其案被移送广西省东兴市法院。同年10月8日,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19年10月19日,刑满释放。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08-1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东兴市
案件描述
2018年8月19日,周勇军在广西东兴市被警方控制并刑事拘留。2018年9月26日,他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其后,罪名又变更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侦查和审查起诉。2019年6月,案件被移送至广西省东兴市法院。2019年10月8日,东兴市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周勇军于2019年10月19日刑满获释。

周勇军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08-19
逮捕 2018-09-26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1 年 2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