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彝

周彝

教师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384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 出生日期 1936-08 (89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周彝,1936年8月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山东烟台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他曾于2009年11月因信仰法轮功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15年6月初,周彝因在明慧网发表控告江泽民的文章《海军大校周彝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此后便一直处于警察的监控、跟踪之下,并曾遭强制采血。 2016年8月17日下午,周彝在另一名学员家中学习法轮功时,被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华侨路派出所警察抓捕。2017年3月1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他进行了庭审。2017年5月10日,他被该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刑期至2018年8月16日届满。目前已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8-1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案件描述
周彝曾于2009年11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16年8月17日,周彝因在家中学法轮功被南京市警方抓捕。2017年3月1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他开庭审理。2017年5月10日,周彝被该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刑期至2018年8月16日。他于刑满当日获释。

周彝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8-17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2 年
附加刑
罚金: ¥2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18-08-16
实际释放: 2018-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