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379
宋志刚,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人,法轮功学员。他曾是辽宁省兴城市农机修造厂的职工,后因单位倒闭前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谋生。 因其手机丢失,被他人拾到后送到阿克陶县公安局。警方发现其手机中存有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遂于2017年10月24日将其拘捕。他被关押在阿克陶县看守所,后被阿克陶县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捕和起诉。2017年底,宋志刚被转押至阿合奇县看守所。2018年6月,其案件在新疆阿合奇县法院开庭审理,最终他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14年,刑期至2031年10月23日。目前被羁押于新疆阿合奇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