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佳慧

宋佳慧

劳工维权者

POC_2022_0036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宋佳慧,女,籍贯不详,广东省深圳市番禺利得鞋厂前员工、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前职员、劳工维权谈判代表。2014至2015年,她在深圳番禺利得鞋厂工作期间,因积极参与工人的维权罢工运动,并为劳工争取到过亿元的补偿金,逐渐成为一名知名维权谈判代表。之后,她任职于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因积极介入东莞、深圳等多家企业的劳工维权罢工事件,而受到当局严密监控。 自2018年8月起,宋佳慧以深圳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职员身份,公开支援佳士科技工人组建工会的要求,并支援其他劳工组织举行工人罢工及和平抗议行动,因而遭到当局打压。2019年1月20日,她因参与深圳佳士工人维权事件,与吴贵军、张治儒等人一同被深圳市警方抓捕。2019年3月26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正式逮捕。2020年5月,案件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不公开审理,宋佳慧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她于2020年4月24日获释,隔离14天后于5月7日回到家中。被捕期间,她被羁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1-2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案件描述
2019年1月20日,宋佳慧因参与深圳佳士工人维权事件,遭深圳市警方抓捕。2019年3月26日,她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正式逮捕。2020年5月,案件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不公开审理,宋佳慧最终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她此前被羁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并于2020年4月24日获释。

宋佳慧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1-20
逮捕 2019-03-26
罪名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期
1 年 6 月 (缓刑: 2 年 )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