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滨

沈滨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357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德阳市 > 什邡市
  • 出生日期 1955 (71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沈滨,1955年出生,又名沈彬、沈冰,四川省彭州市人,原彭州市彭白铁路局小鱼洞火车站职工,法轮功学员。自1997年以来,因信仰、宣传法轮功备受当局打压迫害,曾被数次拘禁、劳教、关精神病院、洗脑班,并因此长期流离失所;2000年5月,曾因法轮功遭到当局的大规模打压而随众到京上访请愿,被当局拘禁多日;2000年11月底,曾因坚持信仰自由,拒绝思想转化而被彭州市当局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期间,在劳教所遭长期包夹酷刑及多种虐待;2002年1月,其被所在公职单位除名,并被小鱼洞镇派出所偷偷将其户籍和身份证违法注销;2002年3月,曾因思想转化不成功而被警方拘押30天后,又被关进精神病院囚禁5个月;同年8月,在精神病院遭逼迫跳楼逃跑时,造成腰椎骨折,瘫痪在床,又因绝食抗议而遭受“灌食”迫害。 2016年11月16日,再次被什邡市洛水镇警方抓走,其家被查抄,搜走计算机、打印机、塑封机、光盘刻录设备等大量私人物品,次日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2016年12月22日,被什邡市检察院转正式批捕;2017年7月17日,被四川省什邡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20年11月15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女子监狱。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11-1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德阳市 > 什邡市
案件描述
2016年11月16日,沈滨再次被什邡市洛水镇警方抓走,次日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2016年12月22日,被什邡市检察院转正式批捕。2017年7月17日,被四川省什邡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女子监狱。2020年11月15日,刑满释放。

沈滨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11-16
逮捕 2016-12-22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