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353
史玉华,1982年出生,湖南省常德市人,常德市武陵区东郊乡唐家溶村5组居民,法轮功学员。她曾因信仰、宣传法轮功而屡遭迫害。2000年11月,她被常德市武陵区警方以涉“邪教罪”判处劳动教养1年,关押于湖南省株洲市白马垄女子劳教所,期间遭受非人折磨。2002年,她被送入“洗脑班”,后又被处劳动教养1年。2005年12月20日,她再次被刑拘,并长期关押在湖南省津市监狱。2006年,她第三次被处以劳动教养8年,并被关进长沙市女子监狱,遭受多次酷刑折磨,导致生命危险,获释后留下严重后遗症。2015年8月11日,史玉华第四次被常德市武陵区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并抄家,后被正式逮捕,羁押于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2016年4月6日,案件在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开庭。同年7月20日,她被该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史玉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湖南常德中级法院于2017年4月7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她疑似在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2019年8月10日,史玉华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