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沪辉

秦沪辉

异议人士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327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 出生日期 1950 (76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秦沪辉,1950年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网名“无票公民伤不起”,是一名民主维权公民。因追求民主,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她在自家车上张贴要求“官员财产公开”、“一人一票”、“宪法”、“司法独立”及“新闻自由”等字句标语,以表达一个公民的合法诉求和言论自由,因此受到当地警方多次警告。 自2017年始,她的寓所楼道被安装摄像头,其行动遭到严密监控。后因其拒绝听从警方警告,仍然持续在车上张贴要求宪政、新闻自由、司法独立、官员财产公示等标语,于2018年9月4日被南京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10日,她被以同罪名转为正式逮捕,被控其行为有“危害国家安全”之嫌。秦沪辉拒绝承认自己行为违法,称车贴行为是表达其愿望的唯一途径。2019年9月10日,其案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闭门审理,2020年5月12日,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她于2020年6月3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南京市第一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09-0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案件描述
2018年9月4日,秦沪辉被南京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8年10月10日,她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9年9月10日,其案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闭门审理。2020年5月12日,她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秦沪辉于2020年6月3日刑满释放。此前被羁押于南京市第一看守所。

秦沪辉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09-04
逮捕 2018-10-10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1 年 9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