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石清

彭石清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313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湖南省 > 湘潭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彭石清,湖南省湘潭市人,湘潭市岳塘区板塘花苑居民小区居民,某工厂木工,法轮功学员。因笃信法轮功而曾被当局多次抓捕关押,曾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并先后在沅江赤山监狱、常德津市监狱服刑,备受酷刑虐待。出狱后,因其依然坚持信仰不变,遭当局更严厉监控打压。2017年8月14日早,突然被湘潭市公安高新分局双马派出所警方数十人闯入家中,将其夫妇二人双双抓走,随后家被查抄。当日其即被送往湘潭市看守所关押。2017年9月20日,其妻熊春霞在被索要了3000元保释金后准予释放回家,而其被以涉邪教罪转正式批捕,被指控因制作和发放法轮功资料、印制有法轮功内容的人民币,以及发送法轮功内容短信等,因此违反了相关法律。2018年2月7日,其案在看守所内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秘密开庭,最终其被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目前被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8月13日。后被关押在湖南攸县网岭监狱。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8-1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湘潭市
案件描述
2017年8月14日,彭石清被湘潭市警方从家中抓走,并被送往湘潭市看守所关押。2017年9月20日,他因涉嫌邪教罪被正式批准逮捕,被指控制作和发放法轮功资料。2018年2月7日,他的案件由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在看守所内秘密开庭审理,最终他因“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他的刑期至2026年8月13日。他后来被关押在湖南攸县网岭监狱。

彭石清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8-14
逮捕 2017-09-20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9 年
距释放还有: 101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