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富珍

卞富珍

宗教迫害受害者

POC_2026_00119

  • 当前状态 未知
  • 地区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双柏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彝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卞富珍,女,彝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人,基督徒,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城基督教“灵山教会”带领人。自幼生长于云南省双柏县一彝族家庭;因其家族所在地自19世纪后半叶起就有外国传教士前往云南各地向傈僳族、怒族、彝族、苗族等多民族村寨传福音,故至今在当地都有不少信徒信仰耶稣基督;在此环境中其早期即笃信耶稣基督,后受感呼召,其与丈夫尹成才一同致力于在双柏县城建立和服事一所家庭教会,名为“灵山教会”;2018年,因其教会未加入政府管控的“三自”教会,故遭打击被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取缔;后其教会活动被迫转入私下聚会,但在2019年再次被要求停止聚会;之后其夫妻二人仍继续在个人住宅内组织敬拜活动,并通过网络组织了35场聚会;2025年,随着当局对全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升级式打压,2025年7月31日,其夫妇二人因召集信徒聚会突然被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警方带走传唤,家遭查抄,当场没收其用于宗教活动的手机、书籍、光盘和十字架等物品;次日即被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2025年9月5日,其丈夫被取保候审,但其却被双柏县检察院以同罪由予以批捕,因其被指控:1,长期组织未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包括在线上线下多次召集信徒进行讲经、祷告和唱诗等活动,并允许未成年人参与敬拜聚会;2,每次的聚会地点虽是私人场所,但属未经政府批准设立为合法宗教场所,且其本人也不具备传教资质;基于以上两点,检察院认为其行为构成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属于违法,故应予以法办;后其案很快被双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移交至双柏县法院审查;2025年12月,其案在双柏县法院开庭审理,12月17日最终被以“组织非法聚集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追缴其所在教会自成立以来所收取的奉献款人民币12560元,刑期至:2026年1月31日。目前羁押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5-07-3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双柏县
案件描述
2025年7月31日,卞富珍夫妇二人因召集信徒聚会突然被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警方带走传唤,家遭查抄。次日,卞富珍被以涉嫌“组织非法聚集罪”刑事拘留。2025年12月17日,卞富珍被以“组织非法聚集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追缴其所在教会自成立以来所收取的奉献款人民币12560元,刑期至:2026年1月31日。

卞富珍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5-07-31
逮捕 2025-09-05
罪名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期
6 月
附加刑
没收财产: ¥12,56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