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红

尹红

法轮功学员

POC_2026_00095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湖南省 > 常德市
  • 出生日期 1971 (55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尹红,女,1971年生,湖南省常德市人,原常德市鼎城区农业银行职员,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后,曾被多次关押,被强制送进“洗脑班”4次、关入戒毒所1次,刑事拘留2次;2002年5月,曾被湖南省常德市警方以​​涉“邪教罪”处劳教2年,并被关押于常德第一看守所;2005年12月20日,曾因宣传法轮功而被常德市警方又一次抓捕,2006年被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8年,并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服刑期间,曾屡遭酷刑折磨。刑满出狱后,因坚持信仰和宣传法轮功,2015年8月11日,再次被常德市警方以涉“邪教罪”刑拘,后被关押在常德市白鹤山看守所;2016年4月6日,其案在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开庭受审,同年7月被该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4月7日经常德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8月10日,刑满释放。此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2023年12月25日,其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关押在常德市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县法院判刑3年9个月,罚金6千元,罪名不详,刑期至:2027年9月24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12-2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常德市
案件描述
2023年12月25日,尹红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关押在常德市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县法院判刑3年9个月,罚金6千元,罪名不详,刑期至:2027年9月24日。

尹红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3-12-25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3 年 9 月
距释放还有: 524
附加刑
罚金: ¥6,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7-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