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世林

梅世林

异议人士

POC_2026_00093

  • 当前状态 刑拘候审
  • 地区 四川省 > 乐山市 > 沐川县
  • 出生日期 1998-01-04 (2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梅世林,1998年1月4日出生,四川省沐川县永福镇人,原深圳大视野志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员工,民主青年。2025年4月15日凌晨,四川省成都市茶店子客运站外高架桥上突然有人悬挂三条长幅标语,分别写道:“没有体制改革就没有民族复兴”,“人民不需要一个权力不受约束,责任不可追问的政党”, “中国不需要谁指明方向,民主才是方向”;后经证实,该条幅标语是由梅世林所为;其本人曾提前发私信表示:“这个标语我已经准备一年了,希望帮忙传播一下”;并且还表明,其在此次挂标语行动前,曾有遭遇与“深圳大视野志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的劳动纠纷,在向成都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各种踢皮球,甚至连情况都没有说完就被挂电话;自4月15日挂出条幅之后,其很快失联;疑似与彭立发被强迫失踪一样,已被成都警方抓捕。2025年4月16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25年7月16日,被执行逮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2025年9月10日,律师接受家属委托要求会见:开始时看守所以公安正在提审为由不安排律师会见;等到近12点,看守所拿来一纸署名梅世林的手写字条,内容为他只接受成都法律援助律师周永涛为其辩护,不接受任何其他律师为其辩护,也不会见其他律师。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5-04-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乐山市 > 沐川县
案件描述
2025年4月15日,梅世林被带走。2025年4月16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2025年7月16日,被执行逮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梅世林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5-04-15
逮捕 2025-07-16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