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6_00087
王淑华,女,1957年出生,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居住在沈阳市浑南区,法轮功学员。退休前连续二十年先后担任昌图县大兴中学政教主任、教学副校长等职务。1998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后,王淑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2000年被免去副校长职务,做调研员工作。2002年因她不放弃法轮功信仰被劳教三年,关押到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2025年8月23日,王淑华只是向路人刘凤清宣讲法轮功,遭到刘凤清殴打、举报,王淑华当即被打得头晕且小便失禁。沈河分局警察随即将王淑华抓捕,并对她采取刑讯逼供、关铁笼子、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等酷刑。将其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5年11月19日,王淑华遭到大东区法院庭审,一周后大东区法院下达了判决书,王淑华被判刑4年,罚金三万元,罪名不详,刑期至:202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