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根深

曹根深

法轮功学员

POC_2026_00072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湖南省 > 衡阳市 > 衡东县
  • 出生日期 1961 (6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曹根深,1961年出生,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人,曾任衡东县莫井乡粮食仓库主任,法轮功学员。早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后,曹根深因坚持法轮功信仰,遭到打压。从1999年7月至2005年,曹根深先后被警察抓捕、关押五次。被关押期间,他遭到电击、“开飞机”、“吃八宝粥”等多种酷刑,造成身体残疾。后离家避祸10多年。2021年,曹根深结束流离失所回家。但他不久又遭抓捕,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5年,刑期至2026年。他于2023年初被转到湖南网岭监狱迫害,被关押在十监区(现更名为“严管监区”)。他被网岭监狱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一度被送ICU抢救。如今,网岭监狱因曹根深拒绝“转化”、抵制迫害,正在运作司法手段,欲对曹根深加刑三至五年。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衡阳市 > 衡东县
案件描述
2021年,曹根深遭抓捕,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5年,刑期至2026年。他于2023年初被转到湖南网岭监狱迫害,被关押在十监区(现更名为“严管监区”)。

曹根深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1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5 年
距释放还有: 0.85138888888889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